1,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杀人案
为大家整理了一下七大悬而未解的连环杀人案。 看看吧: 1、“黑色大丽花谋杀案 ” 黑色大丽花惨案,是美国二战后最著名的悬案。 1947年1月,洛杉矶西南的雷麦特公园发现一具面貌恐怖的女性尸体,死者伊丽莎白·安·肖特(Elizabeth Short),是一名不入流的演员,由于喜欢黑色被称为“黑色大丽花”,这一案件也被称为黑色大丽花惨案。 尽管有大量的媒体报道和无数的官方和私人调查人员参与其中,直到21世纪初仍没有破案,这一案件成为加州历史上有名的悬案。 黑色大丽花案由于被害人尸体遭遇的变态的虐待损毁,以及案发之后一系列诡异的事件后续而至今被世人提起。 有多部电影就是以此案件为背景的,2006年上映的一部名字就叫做《黑色大丽花》的电影,读完文章有兴趣的话,周末不妨找来看看。 肖特生前独自在好莱坞飘着,期待着有一天被发现成为电影明星。 但明星梦往往是残酷的,美艳却又带着虚荣的肖特,即便收入少得可怜,甚至支付不起每天1美元的房租,也不愿意减少自己在购买服饰上的花销,经济状况落魄,最后不得不偶尔卖淫,以换得一点钱,一顿饭甚至一张可以过夜的床。 肖特生前曾经有与一名飞行员有过一段恋情,但后来这名飞行员在飞行中发生了意外事故,因此受到严重的打击的肖特,开始每日穿着黑色的服装,甚至把自己的头发也染成了黑色,也正是因此在好莱坞街头成了一个标志,开始被人称作“黑色大丽花”。 从肖特本人的特殊经历、尸体的损毁程度和残忍的分尸手法上来看,案犯应该是个典型变态连环杀手(之后再未发现类似的案件,所以未必是“连环”)。 尸体自肚脐处被拦腰斩成两段,面部朝上,双臂上举,肘部弯曲,双腿笔直伸展,分开角度很大(大于60度),两部分尸体被对正摆放,中间相隔约50厘米,尸体被清洗得很干净,现场未见血迹,胸部( *** )遭到严重破坏,嘴自两边嘴角被割开,伤口直至耳根。 尸体被发现时间为1947年1月15日上午10时许,从尸体上的露水痕迹判断弃尸时间可能为凌晨2:00左右。 弃尸地点周围经常有车辆行人经过,未得到目击报告,很明显,弃尸地点并非案件第一现场。 几个值得注意的关键特征: 1. 肖特是一名在当地较有名气的美女,被害前却不得不沦为低贱的卖 *** 。 (她要是在中国,没准就去做外围或者被 *** 享荣华富贵了) 2. 尸体在被案犯弃在荒野之前,曾经经历过相当长时间的囚禁与虐待,脚踝有被倒掉过的痕迹,甚至被杀死后,内脏还被杀手一件件从体内取出来用水清洗,然后再塞回原处,但尸体下半部分的内脏并不完整,被害人的子宫被取出,但并没有在体内,凶手显然是有意的这么做。 3. 案发之后,报社收到了一个包裹,包裹内有贝蒂的出生证明、社会保障卡、她生前与许多军人的合影、一些名片、报导马特·戈登死亡的剪报、寄放行李的寄存票以及一本通讯录,通讯录上虽然有几页被撕掉了,但是依旧剩下了七十五名男性的名字和联系方式,随包裹寄来的一个信笺上是用从报纸或书刊上剪接拼凑的几句话:“这是大丽花的财产,还会有信件寄来。” 1947年1月28日,一封短信被寄送到警署,这回是用手写的几句话:“周三,1月29日上午10点是转折点,(我)要在警察那里寻开心。”落款是“黑色大丽花复仇者”,很多人依据该信笺的内容推测凶手很可能将要在上述时间自首。 但是凶手并未如“约”自首,而且马上又寄给警方一张剪接加手写修改的信笺,上面说:“(我)改变主意了,你们不会和我公平交易的,大丽花的死是合理的。” 在怪兽眼中,凶手可能是被害人肖特生前的一名仰慕者,悄悄的盯着被害人,甚至在生活中就与肖特有过接触。 这种压抑的仰慕使得原本精神上就不正常的凶手,烟花出了一种极端的爱。 而凶手最后对肖特的极端的虐待手段,则非常可能是因为肖特的堕落激怒了凶手,因无法看着自己内心深爱着的人成为灵魂污浊的 *** ,于是下手对其进行了自己的“惩罚”与“救赎”。 要知道连环杀人凶手的世界与常人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,获得某种感受的手段也很畸形。 黑色大丽花复仇者完全破坏了被害人的肉体,但却仔细清洗了死者的内脏,而且收藏了象征生殖的子宫,这应该是一种爱,凶手在为自己的无法宣泄,却被玷污的爱在复仇。 爱和恨,往往就在一线之间。 很多时候,我们经常让自己的感情,发展到并不太能分清楚我们究竟是爱一个人,还是恨一个,就像这个黑色大丽花复仇者一样,并无本质区别。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后续重要信息补充: 记得前段时间的“兰可儿”吗?就是那个留下在电梯的诡异监控录像的华裔少女。 某种角度讲,兰可儿案件竟然也和六十几年前黑色大丽花有关联。 由于人们最后一次见到肖特是在塞西尔酒店一楼的酒吧,因此也为这家酒店蒙上了恐怖的阴影,被称为“最黑暗诡异”的酒店。 黑色大丽花案后,在这个酒店,发生过多次命案和灵异事件: 1962年,1名房客跳楼身亡并造成另
2,历史上有什么离奇的杀人案子?
穷困聊倒之际,老仆帮助候补县令破案,得补肥缺。
清代咸丰年间,有一个候补县令,是京城人在江西候缺,呆了很多年,一直没有得实缺,囊中匮乏,无以为继。幸好还有一个从京城带来的老仆一直跟随左右,有时也在外头打些零工,贴补家用。
有人暗中鼓动老仆:
“主人已然这样了,不妨到别家去谋生求食。”
“主人都已经快要断炊了,我哪能忍心自己一个人填饱肚子而看着主人挨饿呢?”
最后,这位候补县令也知道自己无法养活自己,更遑论老仆,就劝老仆:
“你终究也没有办法养活我,我穷困聊倒饿死了,你也白白地跟我一起饿死,两人同死有什么好的?不如你去找别家,奉事新主人,有所依靠,你还有可能接济我。”
老仆想想也是毫无办法,只能答应。恰好这时在江西一同候缺的某官员将被派往某县,距离南昌才四十里路程,候补县令就写了一封推荐信,列举老仆的忠心勤恳,表述自己无法养活老仆的意思,希望对方能收留老仆。
老仆揣上推荐信,就前去投靠这位新任官员。上路之后不久,中途就遇上一场大雨,而这时天色也已经很晚了,老仆就走到路旁一座废弃的寺庙避雨。老仆踏进寺庙,发现这座寺庙荒废已久,破损不堪,到处漏雨,了无干处。只有一个佛龛还算完好,就爬进去躺卧里面休息。
到了半夜,雨霁云散,月出如昼,老仆瞧见殿上东边的走廊上停放一口棺材,棺材挺新,猜想应该是刚死不久。破烂不堪的寺庙,还停放着一口棺材,让老仆顿时觉得瘆得慌,准备起身赶路,离开这瘆人的地方。这时门外忽然响起了马蹄声,只见有两个人自外进来,一个年约四十的中年人,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,进来之后,两人席地而坐于佛殿大门处。只听年轻人对中年人说:“我们三个人结拜为兄弟,闯荡江湖,发誓只劫财不猎色。看看昨天二哥所做的事,就因为能劫到的金银首饰不多,就杀了人。这不过是一个回娘家的女子,如果不是贪淫其色,为什么要杀了她呢?二哥肯定是违背了我们的誓约。”
年轻人看中年人不答话,拍着腰间佩刀,指着走廊边的棺材说:“大哥如果有意纵容他,我们还有什么脸面去面对死者?”
老仆听到这些话,吓得一动不敢动,知道他们的强盗,很吃惊。
不一会儿,寺庙门又被打开了,又有一个身穿短衣,手握一把剑悄无声息地从外头进来。年轻人立即站起身来,指着那人斥责他。那人自知理亏,低着头不说话。过了很久,那人仰首长叹一声,说:“我的家人,恐怕就只能拜托给两位了。”
“放心,这事大哥和我自当担负起照顾你家人的责任。”
那人把手中的剑扔给年轻人,说:
“麻烦老弟了。”
年轻人接过剑,一剑封喉。
年轻人拾起地下的草席,卷起了尸体。对大哥说:
“我把二哥送回他家。”
中年人迟疑一会儿,像是有话要说,少年人制止他:
“这事不劳大哥,只是要凑几十两银子安抚一下二哥的家人。我们明天在省城某茶馆碰面吧。”
说罢,挟着尸体就走了。
老仆听得一清二楚,也听得心惊胆颤。第二天赶紧回去禀报旧主人。刚好某县的县令刚离任,离任之前境内发生了命案,这线索又恰好被老仆掌握。候补县令立即向上级汇报,上级就命令他带人前往茶馆,两个强盗即时就擒。
候补县令因功而得以补授了一个肥缺,走马上任去了。老仆也奉事终身。
两个强盗也算是盗亦有道,杀女子的人也已被杀,算是抵命了。这两个强盗也得免死罪,官府看他们颇有侠义精神,就留在军营中效力。后来据说还立了军功,升了职。
事载清李岳瑞《悔逸斋笔乘》
杀人的是臣,被杀的是君,这已经有点离奇了,但表现最离奇的却是另外一个旁观者。
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。
春秋时,齐国有个执政官叫崔杼,他的妻子棠姜长得十分美丽动人,被当时齐国的国君齐庄公给看上了,于是齐庄公就利用国君的权势对崔杼妻威逼利诱,终于得手了。
其实在春秋战国那个时候吧,女人的贞洁并没有后来的明清时期那样 看得 比性命还重,那时女子二婚再嫁、贵族女子有情人等事情可以说是经常发生。
特别是齐国,这个奇葩国家尤其不把这种事当事儿,齐襄公和他妹妹文姜的德国骨科事迹,早已经是 历史 爱好者耳熟能详的了。
从某种角度上说,或者是以现代某些人猥琐的观点来看,这一国之君都看上你媳妇了,崔杼你还不趁机向齐庄公讨个更大的官位什么的,参见把赵姬送给秦王的吕不韦。
但崔杼这个人偏偏是个嫉恶如仇的人,对于国君的荒淫无度十分气愤,满脑子想的就是要把这个淫棍杀了。
机会很快就来了。
有一天,齐庄公又到崔杼家想要对崔妻棠姜下手,结果早就埋伏好的崔家家丁从暗处涌了出来,一顿乱刀将齐庄公砍成了肉泥。
好个崔杼,不惜背上弑君的千古罪名,也要替头顶上的一片明晃晃的大草原出这口恶气。
就在这时,整个杀人案件中最离奇的部分来了。
齐国的另外一位著名的大臣晏婴,没错,就是那位“晏子使楚”“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”“二桃杀三士”的、 历史 上赫赫有名的晏婴,在这场弑君血案发生的时候,他就一直神色如常地站在门外,听到了门里发生的一切!
但他始终没有出来制止,直到确定齐庄公已经死翘翘了,这才拂了拂衣襟,好整以暇地要求进去“祭奠”齐庄公。
崔家的人也被晏婴这一离奇举动搞蒙圈了,不知道他是几个意思?
晏婴对此是这么解释的:
意思就是,如果国君是为了江山社稷而死,那我这样当臣子的肯定是紧随其后;可国君要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作死,我又不是他的闺蜜死党,我有什么责任义务要去跟随他呢?
说完,晏婴就在崔家家丁目瞪口呆的注视下,进入房内,把齐庄公的脑袋搬到自己腿上大哭了一阵,然后又是拂了拂衣襟,跺了三次脚,便扬长而去……
晏婴可谓是话语振聋发聩,行为不卑不亢;既不认可崔杼弑君,又不认为齐庄公完全无辜,又尽到了自己臣子的本分。
广东某地有书生甲,父母双亡,但早已和当地女子乙订婚。女子乙长大之后,亭亭玉立,国色天香。
眼看婚期快要到了,女子乙的母亲遣媒人找到未来女婿,表示自己就这一个女儿,真要是嫁走了就无依无靠,女婿可以考虑一下入赘,这样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,多好。
书生甲一想,也有道理,于是就同意了。
婚礼当天,亲朋齐聚,热闹非凡。房中,小夫妻也畅快痛饮,尤其是书生甲,被新娘子劝了很多酒。院子中的亲朋正在喝酒吃饭,忽然听到房中一声惨叫,新郎破门而出,披散着头发,手舞足蹈的快速奔出家门。
亲戚觉得有问题,赶紧追了出去。就见新郎一路奔跑,来到了河边,还没等众人追赶过来,新郎就一头扎进了水里。众人赶紧呼救,等附近的渔船赶来寻找,新郎已经不见了踪影。
等众人回来之后,就见新娘母女俩坐在房中手足无措,听说新郎投水而死,新娘哭着说:“刚才在房里,相公忽然大叫着冲出了门,本想着你们这些宾客会拦着他,为什么任他投河?”
新娘越说越激动,甚至直接出去报官了。官府一查,这只能怪自己投河,怨不得别人啊,也没受理这案子。
首先是新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,其次是新郎投河,为什么非要状告宾客呢?于是,新县令开始走访当天赴宴的邻居,了解具体情况。
邻居表示:“其实啊,新娘子之前和一个富豪有些绯闻,好多人都知道。不过,新郎自己投河而死,也是我们众人都看到的。”
县令又问:“你们看清新郎的表情了吗?”邻居回答:“披头散发的,遮住了脸,但是穿着新郎官的衣服,不会有假。”
县令知道其中必有隐情,查清今日富豪又到女子乙家中去了,县令立刻召集衙役,将女子家团团围住,冲进房中查明情况。
(古代审案)
县令又仔细查看了一下,竟然在女子床下发现了男人的鞋子。知道有问题,县令命人把床移开,掀开地板发现了密道。进去一看,里面还真藏着富豪。
简单一审就知道了,原来富豪早和女子乙厮混在一起,但是女子乙有婚约在身,找不到合适的理由退婚,于是密谋杀掉新郎。婚礼当天,新郎被灌醉,富豪找人将其掐死。之后凶手换上新郎的衣服,披头散发狂叫而出。到了水边,直接投河。因为善于游泳,早就跑了。
新郎的尸体,则被藏了起来,众人散去之后,被埋在了后院之中。县令挖出了新郎尸体,据实呈报,此案终于大白天下。
明朝万历四十三年发生了一件怪事。一个叫张差的人,拿着木棍,闯进太子府慈庆宫,杀了一个太监,他准备杀了太子朱常洛。结果,警卫及时赶到,此案有很多疑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