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奚若@小优助手

时间:2023-12-28 11:21:33编辑:生活君

1,张奚若的介绍

张奚若(1889年-1973年7月18日),字熙若,自号耘,陕西大荔县朝邑镇人。早年加入同盟会,参加辛亥革命。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,1917年获得学士学位,1919年获政治学硕士学位。回国历任北京国际出版品交换局局长、大学院(教育部)高等教育处处长,中央大学、清华大学和西南联大教授暨联大、清华政治学系主任;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张奚若历任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常委、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副主席,第一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、二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,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,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等职务;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,他是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国名提议者。张奚若虽然是有名的大学者,但一生著述并不多,著有《主权论》、《社约论考》等。发表过《社约论考》、《主权论》、《法国人权宣言的来源问题》、《卢梭与人权》、《自然法则之演进》、《全盘西化与中国本位》等论文,并有时评、政论若干。其去世后,著述经整理辑成《张奚若文集》,于1989年由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。

2,如何评价张奚若?

张奚若张奚若是近代中国教育事业的奠基人之一,新中国的第二任教育部部长,为推动中法、中日建交等方面做出了贡献,就连新中国的国家名称都是由他确定的。张奚若确定国家名称1949年6月15日,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,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会议。在各小组讨论的过程中,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,争论颇为激烈。有人提议用“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”,也有人提议用“中华人民民国”。张奚若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,认为还是使用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为国名好。张奚若说:“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,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,不必再重复写上‘民主’二字。”与会代表经过反复讨论,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,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。如何评价张奚若张奚若作为爱国民主人士,他关心国运、痛恨腐败、独裁,积极地参政议政。在抗战时期,他是当时国民参政会中蒋介石最怕起立质询的四个人之一(其他三人是钱端升、罗隆基和周炳琳)。张奚若终其一生,始终以全体人民的福利为中心目标,保持仗义执言、坦诚耿直的作风,合志士与学者于一身,往大处着眼做学问,为社会服务做事业。

3,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谁提出的?

国名的由来 1949年6月15~19日,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,研究建国的有关事项。对于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名称,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此前的文件、指示中,一般常用“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”的称呼。 在筹备会讨论各项文件的过程中,一些代表认为,这个国名太长。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、张志让提出,“我国国名似可将原拟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,简称中华民国或中华民主国。将来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即可改称中华社会主义民主国。” 在会议最后一天,出席会议的无党派人士代表、张奚若教授发表了第三种意见。他说:“我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好。有‘人民’就可以不要‘民主’二字,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?且‘民主’一词Democracy来自希腊字,原意与‘人民’相同。去掉‘民主’二字从下面的解释也是很容易明白的:是共和而非专制,是民主而非君主,是人民而非布尔乔亚的国家。” 负责拟定政府方案的新政协筹委会下设第4小组把关于国名的意见归纳了三种名称。小组组长董必武召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起草委员会先后三次开会,逐一讨论国家名称、国家属性等一系列基本问题,在8月17日第三次会议修正通过的组织法初步草案里,新的国名为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。 9月7日,周恩来在北京饭店向已到北平的政协代表及各方面人士作《关于中国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》的报告。关于国名问题,周恩来解释说:“民主”与“共和”有共同的意义,无须重复。而这两个都包含了民主的含义。在国体上是用共和,在性质上则用民主。作为国家还是用“共和”两字比较好,所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,就可以说是民主了。在外国,“共和”和“民主”是一个字,而在中国,却将它定为两个字了。他还说:辛亥革命以后,中国的国名是“中华民国”,有共和的意思,但并不完全,可以作双关的解释,而且令人费解。因为在辛亥革命时期,俄国十月革命尚未成功,那时只能是旧民主主义的。在那以后由不完备的旧民主主义进步到完备的新民主主义。今天,为了使国家的名称合乎国家的本质,我们的国名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。中国的少数民族也应该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,承认他们的自治权。因此,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名是很适当的。 9月22日,董必武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,作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草拟经过及其基本内容》的报告。关于国家名称问题,董必武说:张奚若先生以为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,不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。我们现在采用了最后这个名称。因为共和国说明了我们的国体,“人民”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义的中国是指工、农、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人,它有确定的解释,这已经把人民民主专政的意思表达出来,不必再把“民主”二字重复一次了。这个意见,为政协大会所接受。在会议通过的文件中,原来的“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”均改为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。新中国的国名正式确定

4,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是谁最先提出的

B任弼时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作为新中国的国名,由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。不少人认为此名称是张奚若先生在1949年6月召开的玫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的。但是,任弼时同志明确认定将来的新中国是“中华人民共和国”,比张奚若先生的意见早1年5个月。 1948年1月25日,任弼时在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,在淡到当时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时说:“如果我们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好好引导他们,给予适当的致育和改造,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是可以为着新民主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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