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rmstrong(阿姆斯壮)、Cameron(卡梅隆)、Campbell(坎贝尔)、Crawford(克劳福德)、Douglas(道格拉斯)、Forbes(福布斯)、Grant(格兰特)、Henderson(亨德森)、Hunter(亨特)、MacDonald(麦克唐纳)、Stewart(斯图尔特)、Hickman(希克曼)、Hick(希克)、Kilpatrick(基尔帕特里克)、Patrick(帕特里克)、Christian(克里斯汀安)。
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。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。据专家估算,整个英语民族的姓氏多达150万个。中国知名学者周海中教授在1992年发表的论文《英语姓名论》中指出:常见的英语姓氏有3000个左右,数量上居前十位依次为史密斯(Smith)、琼斯(Jones)、威廉姆斯(Williams)、布朗(Brown)、戴维斯(Davis)、约翰逊(Johnson)、安德森(Anderson)、泰勒(Taylor)、托马斯(Thomas)和埃文斯(Evans);其人数大约占英语民族人口的一半。一项最新调查显示,这十大英语姓氏仍保持同样的排序。